关于征集江西省第四届教师优秀美术书法大赛作品的通知

发布者:xcb发布时间:2014-05-28浏览次数:396

学校各单位:
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四届教师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》(赣教体艺字〔201414号)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内容要求

  今年适逢教师节30周年,以歌颂党、歌颂祖国和歌颂教育事业为主题,反映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,抒发广大教师爱党、爱祖国、爱教育的喜庆心情。作品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体现先进文化导向,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,重点颂扬人民教师的崇高使命感、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,赞美人民教师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的高尚品德,抒发青少年学生热爱祖国、感念师恩的真挚情感。

二、征稿对象

全校在职教师(含附中)。

三、项目分类

1.绘画: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素描、水彩画/水粉画(丙烯画)。国画、油画的高与宽均不得超过1.8×1.2,水彩、素描均以半开纸大小为佳。版画作品为四开纸。

  2.书法、篆刻作品:各种形式的软笔、硬笔书法作品及篆刻作品,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。

3.摄影作品:各种形式、题材与内容的摄影作品。独照、组照(每组不超过4幅)均可,尺寸均为14吋。

4.工艺设计: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,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,空间大小不超过0.5立方米。包含产品包装、外观设计,室内、室外环境艺术设计,电脑绘画、招贴画、雕塑、陶艺等。

四、作品要求

1.作品应具有一定的思想性、艺术性和原创性。作品围绕庆祝教师节30周年,反映教育战线的新人新事、蓬勃生机。

2.国画、油画、书法、篆刻作品自行装裱。每位作者一个品种限交一件作品,报送总数不超过二件。每幅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画种、作者姓名、单位、电话。

3.参展作品版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,作者须承诺应征作品不涉及抄袭、剽窃等著作权纠纷;作者按有关法律享有所创作作品的著作权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省教育厅按小学教师组、中学(中职)教师组、高校教师组等组别分类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,分别评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作品若干。

六、作品报送

所有参赛作品于620日前送寄至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(联系人:袁甲,联系电话:83813454,学校将统一报送征集的作品至大赛组委会;所有作品不予退还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

 

江西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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