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第十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大奖赛的通知

发布者:xcb发布时间:2011-08-15浏览次数:352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关于举办第十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大奖赛的通知


各高校:
  为了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,用摄影艺术的方式表达我们对党和祖国的热爱之情,经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同意,决定举办第十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大赛。
  大赛旨在激发我省师生弘扬爱国主义,展现我党90年风雨征程中在江西红土地上的历史足迹、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,展现在党的领导下赣鄱大地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。同时引导广大师生崇尚真善美,热爱生活,热爱校园,促进校园文化建设,培养和提高广大师生的文化艺术修养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活动主题
  红色•印象
  二、组织机构
  (一)主办单位: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、江西省教育厅、江西
  省摄影家协会、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
  (二)承办单位:江西警察学院
  (三)组委会成员:
  1.主  任
  史蓉蓉(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名誉主席、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)
  2.副主任
  许景辉(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主席)
  李以镔(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名誉主席、江西大宇学院督导专员、党委书记)
  王金平(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主席、江西中医学院党委副书记)
  张明海(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副主席、江西警察学院纪委书记)
  3.秘书长
  汪立夏(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副主席、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、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)
  4.副秘书长
  章焕荣(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、江西泰豪动漫学院党委副书记)
  吴晓明(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常务理事、常务副秘书长、江西中医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)
  陈宜卿(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常务理事、江西警察学院科技系党总支副书记)
  5.办公室主任
  陶志峰(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理事、办公室主任、江西警察学院治安系干部)
  6.办公室副主任
  艾卫平(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理事、办公室副主任、江西中医学院党委宣传部干部).
  三、奖项设置
  大赛拟设:一等奖10名、二等奖20名、三等奖40名、佳作奖60名、优秀奖100名、入选奖150名(以上各奖项学生、教工各占50%)。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此外,大赛还将根据各级领导参赛的情况,单设示范组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名。
  四、征稿工作
  各高校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征稿启事(见附件)的内容和要求,将征稿工作落到实处,指定专人负责,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、组织、征稿、辅导、讲座、创作、巡展等工作。希望各高校高度重视并做好有关工作,及时与组委会办公室取得联系,按规定的时间报送稿件。各校此项工作负责人员的名单(姓名、所在部门、职务、职称、联系电话等)请及时电告组委会办公室陶志峰老师(电话:13970910096)。
附件:第十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展征稿启事.doc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  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
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一年五月十八
 
附件:
   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,用摄影艺术的方式表达对党和祖国的热爱之情,经报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同意,决定举办以“红色·印象”为主题的第十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大赛。“红色”代表党旗的颜色,也象征着江西这片红土地;“印象”既可以追寻90年来党的伟大足迹,也可以讴歌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。热忱欢迎全省各高校热衷于摄影创作的师生踊跃投稿参赛。
一、参赛细则
1.参赛作品的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,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,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,不得泄露国家机密,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,不得剽窃他人的作品。
2.参赛作品应是本人所摄,之前没有参加过同级及以上作品大赛,作品的拍摄时间不限,体裁、题材不限。作品内容应当真实,不得通过PS等方式添加原图中不存在的事物。“纪实类”作品只允许对色调、反差等做适当调整,不得改变作品原貌。所有作品上不要添加LOGO、水印、修饰性的边框等。
3.参赛作品形式可以是单幅或组照。单照每人不超过10幅;有组照者每组按单幅计算,但同一人作品中不超过两组,且每组不超过4张,组照的内容必须是有机的组成,并附有简要的说明。
4.参赛作品可以是黑白和彩色照片,胶片和数码均可。在送交纸质图片时还需提供数码源,纸质图片统一规格为10寸,数码源格式为JPG,像素不低于600万。
5.作品由各高校统一寄送,数码源和作品清单一并刻入光盘。清单中示范组、教师组和学生组分列。作品反面需用圆珠笔或铅笔注明以下内容:校名、作品名称、作品形式(单幅、组照)、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等,学生作品还需注明指导教师姓名。
6.已毕业的学会会员可以原学校的名义参赛。
7.举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入选和获奖作品,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,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。
二、作品评选
1.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坚持以质量、艺术水平为标准。届时将聘请省内著名摄影家担任评委。
2.评选分示范组(参赛对象为各高校校级领导,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以及其他省厅领导)、教师组(参赛对象为各高校在岗在编教师)和学生组(参赛对象为各高校所有在校学生,已毕业的学会会员可以原学校的名义参赛)等3个组别。
3.已在省级以上摄影比赛、摄影展览中获奖或展出的作品不予评选。
三、奖项设置
1.一等奖10名(学生 5 名,教工 5 名);
2.二等奖20名(学生 10 名,教工10 名);
3.三等奖40名(学生 20名,教工20 名);
4.佳作奖60名(学生 30 名,教工30 名);
5.优秀奖100名(学生50名,教工50名);
6.入选奖150名(学生75名,教工75名);
7.示范组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(根据参赛人数和作品酌定);
8.优秀教师指导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
等级奖以上获得者、优秀教师指导奖获得者将同时颁发证书和奖品;佳作奖、优秀奖、入选奖等获得者则只颁发证书;优秀组织奖获得单位将颁发奖牌。
四、其它事项
1.摄影艺术作品展
本次活动定于2011年10月中旬在江西警察学院举行摄影艺术作品展开幕式及颁奖典礼。
2.截稿时间
2011年9月20日(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
3.送(寄)稿地点
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云湾大道1666号江西警察学院治安系(请在信封上注明“摄影艺术作品展”字样)
邮  编:330103
联系人:陶志峰
联系电话:13970910096      电子邮箱1258411908@qq.com